韩建河山: 韩建河山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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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授予日)
                 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审阅,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1,000.00万股调整为995.00万股,拟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人数由66人调整为65人。本次调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
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均已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
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均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并同意以 2023 年 7 月 25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65 名激励对象授予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杨威   杨文胜      高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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