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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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3-44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谭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 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资
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需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人办理相关事项及签署有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二)《关于聘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中审众环(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已连续 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进一步提高财
务审计工作效率,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
内控审计机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
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监管机构相关要求,具有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
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审计报酬事宜。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同意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后续财务报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星期四)15:00 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
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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