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
的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不超过
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岳修峰: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文学: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