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有关议案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照《常
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
现就公司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并相应修订《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有利于更好的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
立意见
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内控控制运行情况,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王满仓
张 燕
贾 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