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的专项汇报,经过认
真审议,现发表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
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华工投资和全资孙公司华工瑞源拟与关联方共同参与
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事项,全体独立董事经事前认真审阅并与公司沟通确
认,认为上述合作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理念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乐 瑞 杜国良 胡立君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