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2023-0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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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
料,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在北京市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2
人,现场出席董事 12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
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李全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和现场表决,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全、张泓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推荐张泓先生为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候选人,李全先生不再兼
任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全、张泓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保单质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网公告附件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议《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规定,独立董事应就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薪酬激励措施发
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关于开展保单质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独立董事应就非经营计划
内的重大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开展保单质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耿建新、马耀添、赖观荣、徐徐、郭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