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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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3-059
债券代码:123175     债券简称:百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
中现场出席董事 3 名,通讯出席董事 4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一致 同意,推举
陈功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韩旭先生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及《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张人骥先生、郭光先生、陈泽智先生
连任时间已满六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议,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朱友干先生、谢瀚鹏先生、胡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
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其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提名朱友干先生为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谢瀚鹏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胡涛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韩旭先生及原独立
董事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相关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的资格要求,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友干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
候选人朱友干先生、谢瀚鹏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胡涛先生尚未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异议后方可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辞职、独立董事因任职期限届满辞职及补选第 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与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
》第二章第十四条、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〇八条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变更的工商登记、备案等手续的相关
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 章第三条进
行修订,内容修订为: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设
董事长一人。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 质,具备良
好的职业道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
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二
章第三条进行修订,内容修订为: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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