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1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7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兴生
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西路 26 号院中关村高端医疗器械园 10 号楼北京热景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5,029,173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7.964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5,024,673 99.9871 4,500 0.012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出资设立投资
基金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陆彤彤、杨华君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
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