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公司因实施完成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总股本由
关条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