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查了章占初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
认为章占初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任章占初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九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
独立董事:
杨小虎 杨隽萍 钱育新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