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持着对公司与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后,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交
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
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表示一致同意。
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体现了积极回报股东、充分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的分
红回报规划定位。该规划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
增加了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有助于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向东、李晓东、许文龙、毕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