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 摩登 公告编号:2023-077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2023 年 07 月 21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07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07 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07 月 21 日上
午 9:15 至 2023 年 07 月 2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
部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51,289,4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2,519,844
股的35.2677%。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6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02,640,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05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参与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
计为251,289,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2,519,844股的35.2677%。
(1)本次股东大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2)本次股东大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3)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0,508,3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892%;反对 780,7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107%;弃权 25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1,859,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91%;反对 780,78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07%;弃权 256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表决结果:同意 250,508,3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892%;反对 780,7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107%;弃权 25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1,859,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91%;反对 780,78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07%;弃权 256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表决结果:同意 250,526,6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965%;反对 762,4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034%;弃权 25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1,878,0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69%;反对 762,48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29%;弃权 256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表决结果:同意 250,526,6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965%;反对 762,4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034%;弃权 25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1,878,0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69%;反对 762,48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29%;弃权 256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表决结果:同意 250,526,6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965%;反对 762,4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034%;弃权 25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1,878,0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69%;反对 762,48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29%;弃权 256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表决结果:同意 250,526,6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965%%;反对 762,4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034%;弃权 25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1,878,0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69%;反对 762,48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29%;弃权 256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0,526,6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965%;反对 762,4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034%;弃权 25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1,878,0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69%;反对 762,48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29%;弃权 256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0,526,6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965%;反对 762,4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034%;弃权 25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1,878,0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69%;反对 762,48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29%;弃权 256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229,9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616%;反对 762,4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382%;弃权 25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1,878,0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69%;反对 762,48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29%;弃权 256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就本议案的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何琳、翁华银、李恩平、广州瑞德金晟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229,9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616%;反对 22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301%;弃权 536,3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1,878,0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69%;反对 226,4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6%;弃权 536,3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5%。
就本议案的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何琳、翁华银、李恩平、广州瑞德金晟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50,526,6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965%;反对 762,4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034%;弃权 25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1,878,0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69%;反对 762,48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29%;弃权 256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兰江林、高晓辉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