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文件之独董意见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十届十三次董事会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免去李建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独立董事秦志华先生、独立董事李刚先生认为: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免去李建先
生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议免去李建先生
副总经理及下属子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职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甘耀仁先生认为:
公司经营稳定,此时不适宜公司仓促更换管理层。
维护公司正常、健康、稳定经营,应依据公司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
程序,进行广泛收集合格人员,并尽快补缺。
过错。
中炬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文件之独董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秦志华:
甘耀仁:
李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