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3-040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并
统筹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融资安排等因素,经审慎分析与论证后决定终止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
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
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以
下简称“反馈意见”)。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
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
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上
交所出具的《关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
询函》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并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
进行公开披露。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新一轮审核问询函。
  二、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自公司披露本次发行预案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现
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并统筹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融资安排等因素,经审慎分
析与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与持续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2 年第一
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
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和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
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根据前述议案的授权,董事会
授权人士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原证券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