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股份: 华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上证公函【2023】0751
号)
 (以下简称“
      《工作函》”
           )中有关问题向公司了解情况并查阅相关
资料,对《工作函》中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补充披露主要发放贷款对象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泰热
力有限公司以及东营市联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信息,以及近三
年财务公司对主要关联贷款对象的具体放款金额,说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通过财务公司变相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我们已了解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发放贷款的相关事
项。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
构,具备向成员单位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业务资质。根据贷款方华
泰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泰热力有限公司以及东营市联成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财务指标及信用状况,华泰集团、华泰热力和联成化工不存在
因金额较大的欠款逾期而产生的诉讼和债务违约情形,上述企业资信
良好,不存在较大的或有负债等情形,且均具备偿还财务公司借款的
能力。同时,公司与财务公司基于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开展
现汇结算和支付、票据收付贴现和承兑管理、信贷以及开立海关关税
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相应进
行了信息披露。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
要及接受集团财务公司提供的上述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接受其它金
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及资金使用、存放需求,自主
选择与财务公司办理存款及申请贷款业务,并且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
金使用与一般商业银行存款资金使用无差异,可自由调度、自由支取,
不需要华泰集团或相关关联方审批,亦不存在任何使用受限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通过财务公司
变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补充说明公司存放在票据池的票据金额是否与公司关联方放
款额度存在相关性,是否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我们已了解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相关事项。公司开展的票据池
业务主要是依托浙商银行票据池系统,独立开展票据托管和托收、票
据代理查询、票据贴现、票据质押池融资、电票自动入池等功能于一
体的票据管理业务,与关联方的票据池业务完全独立不相关。公司票
据池业务委托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管理,主要是充分利用华泰集团
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专业优势,为公司提供专业金融
服务。我们认为公司存放在票据池的票据金额与公司关联方放款额度
不存在相关性,也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变
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寇祥河、戚永宜、田国兴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泰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