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新材: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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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3-111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7 月 21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7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00,497,3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 299,608,2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262%。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 22,999,7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39%。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 889,1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 889,1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4)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关于对外投资暨与宣汉县人民政府签署招商引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七)《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八)《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九)《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十)《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610,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002,0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3%;反对 886,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指派张韵雯和李德齐两位律师出席了
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
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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