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3年8月1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0—1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市汇顶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庄任艳
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庄任艳女士。
庄任艳:女,1970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于
香港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经理,瑞声科技控股
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现任深圳市鑫致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自2018年9月26日起任公司独立董
事,任期至2024年9月23日。
庄任艳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对《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均投了同意票,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8 月 7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7 日;
公司本次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 4 栋 B 座 9 楼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 年 8 月 1 日(上午 9:30—11:00,下午 13:00—15: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
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
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9层
收件人:王丽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电话:86-755-36381882
传真:86-755-3333883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
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
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庄任艳
? 报备文件:征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庄任艳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
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