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
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就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
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指引第 1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
的持有人的确定标准,其作为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完善公司员工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
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因监事林锐新先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该议案的关联监事,按照相
关规定需回避表决。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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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