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2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7
月21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春
萱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及《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
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符合归属条件的人数为151人,归属数量为3,228,061股,
并已于2023年6月6日上市流通,使公司总股本增加3,228,061股。
公 司 股 本 由 285,000,000 股 增 加 至 288,228,061 股 ,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
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相应的工商变
更登记及备案手续,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
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53)和修订后的《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公
司刊载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5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8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新乡县大召营镇(新
获路北)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