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3-065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发
布了《关于签署专利及技术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现就上
述公告中披露的《专利及技术转让协议》主要条款中的财务条款内容补充说明如
下:
一、本公司应按《专利及技术转让协议》约定的里程碑节点向华汇拓医药支
付最高不超过 8,600.00 万元人民币(包括首付款和开发里程碑金)。其中:
若第二个目标产品(以 HHT120 分子研发而成的其他任何医药产品)再次达
成上述里程碑事件,无需再支付任何里程碑款。
二、目标产品在大中华区域内获批上市销售后,本公司应根据《专利及技术
转让协议》每年向华汇拓医药支付大中华区域内全年净销售额(本公司向终端销
售目标产品含税开票价格的百分之五十)6%的销售提成。销售提成支付期限以
目标产品上市销售起 10 周年或直至目标产品化学结构的专利权到期日两者较晚
的期限届满为止。如果在大中华区域内某个区域出现第三方竞品上市,则按协议
约定该区域减少销售提成比例至 1%。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