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认真审议后,我们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金融衍生业务年度计划的议案
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根据 2023 年度新接订单增量及下半年预计订单量调整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额度,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
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务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内控机制以有效防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经审核
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公司 2023 年金融衍生业务年度计划的议案。
独立董事:杨莹、沈东升、周胜军、金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