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3-053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大事项的参与度,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指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
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 年 7 月 21 日下午 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7 月 21 日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
为:2023 年 7 月 2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7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龙环球大厦 50 层公司会议室
董事推举)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为 3,116,416,220 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1 人,
代表股份 739,229,3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72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13,356,898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2.89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9 人,代表股份 25,872,4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830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
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2,232,19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0535%;反对 6,997,10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875,2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72.9553%;反对 6,997,1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27.04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
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