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3-03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7 月
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亚玛顿(本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溪亚玛
顿”)的申请,为满足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需求,本溪亚玛顿拟向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本溪分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和流动资金贷款,合计金额 2,500 万元。公
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按担保合同项
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保证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溪亚玛顿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业务发展
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且日常经营管理以公司
为主,本次担保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不设置反担保。本次担保有利于本
溪亚玛顿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且担保风险处于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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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