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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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3-046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股(2022 年年末总股本 949,322,474 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34,338,538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 27,449,518.08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截至当日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如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
调整。
一致。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3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 2023 年 7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本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本 次 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实 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每股现金红利,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
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
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28914851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即 0.028914851 元/股=27,449,518.08 元÷949,322,474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8914851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186 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 27 楼证券

    咨询联系人:肖永超、常勇
    咨询电话:027-85578818
    传真电话:027-8557881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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