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
东方国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
下:
一、对外担保事项概述
东方国信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孙公司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参股孙公司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贰零四玖云计算”)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通
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定向融资计划产品融资 8,000 万元,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对上述融资进行保证担保,公司向中关村担保提
供担保,担保金额 8,000 万元。详细请见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为参股
企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孙公司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贰零四玖云计算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安门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地安门支行”)
申请贷款 5,000 万元,公司为贰零四玖云计算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实际贷款金额 4,000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 4,000 万元。详细请见巨潮资讯网上发
布的《关于公司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4)。
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贰零四玖云计算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贷款 1.5 亿元,并委托中关村担
保对上述融资进行保证担保,同步结清上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定向融资计划产品的存量债务。公司拟向中关村担保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安门支行申请贷款 0.4 亿元,并同步结清前笔工商银行地安门支行贷款的存量债
务。公司将为贰零四玖云计算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0.4 亿
元,担保期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针对上述两笔担保,持有宁波德昂 80%股权的其他合伙人将其持有北京顺诚
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顺诚”)的股权按相应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
保。
东方国信、宁波德昂、北京顺诚及贰零四玖云计算的股权关系如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双 新余高鹏资本投资管
管连平 平投资合伙企业(有 东方国信 霍卫平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限合伙) 伙)
宁波德昂
冉雅西 北京顺诚
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
北京德昂互通互联网
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
有限公司
司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孙公司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
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管连平、霍卫平回避表决,并且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
次担保经董事会审核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
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8 月 11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园三街 12 号院 1 幢 3 层 310 号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冉雅西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租赁建
筑工程机械设备;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翻译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
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4 以
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市场调查(外资不可做)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不含计算机
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
(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工
艺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经营电信业务。
由于目前北京等一线城市、地区的数据中心需求旺盛,故北京地区 IDC 机
柜利用率和单机柜租金均较高,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贰零四玖云计算经营的顺
诚数据中心顺诚一期已于 2019 年 5 月建成并对外出租,目前月租金收入约为
企业等,客户需求较为稳定,租赁期限均较长,5-10 年左右,能为云计算数据中
心形成稳定的现金流入,项目运营情况良好。
股东 出资数额(万元) 持股比例
北京顺诚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5,000 100%
单位:万元
科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计 38,708.50 39,346.92
负债合计 18,892.90 22,862.5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000.00 4,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6,107.10 22,862.53
净资产 19,815.60 16,484.39
科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971.53 25,338.16
利润总额 3,800.73 5,025.41
净利润 3,331.21 4,422.79
贰零四玖云计算为北京顺诚全资子公司,北京顺诚为公司董监高投资的企
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贰零四
玖云计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目前,贰零四玖云计算能够按期偿还到期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无逾期情
况,信用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1.5 亿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主债务期限:3 年
担保期限: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议案后,向中关村担保申请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担保金额:0.4 亿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主债务期限:1 年
担保期限: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议案后,向银行申请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四、反担保情况
公司本次为贰零四玖云计算提供担保,同时持有宁波德昂 80.00%股权的其
他合伙人将其持有北京顺诚的股权按相应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出具的《北京顺诚彩色印
刷有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拟了解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 1023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12 月
值为 190,800.00 万元。
宁波德昂持有北京顺诚 99.997%的股权,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 190,794.28
万元。宁波德昂其持有子公司北京顺诚的股权价值较高,反担保股权价值可以覆
盖公司担保金额。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公
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对外担保的原因和必要性
随着国家政策逐步推进企业上云,部分中小企业及政府加大对云服务采购力
度,拉升云计算收入规模,扩大云计算业务比例。电信运营商近年来加大了对带
宽的投资力度,电信网、广电网和互联网的融合进一步加速,“互联网+”推动传
统行业信息化发展,由此带动 IDC 机房需求和网络需求持续增长。
移动互联网、高清视频点播/直播、大数据、人工智能以及基因测序等领域
快速发展,带动数据存储、计算能力以及网络流量的大幅增长,此外,新增需求
集中体现在 5G、物联网、虚拟现实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商用,将带来更加丰富的
互联网内容呈现、更加繁多的应用场景、更加复杂的数据结构以及更加频繁的数
据处理及信息交互,进而提升 IDC 需求的量级与精细度,促进 IDC 服务市场规
模不断扩大。
但企业自建数据中心成本过高、专业运维能力的匮乏等因素都导致企业逐步
降低了 IDC 基础建设以及运营维护的投入,而独立的 IDC 技术服务商拥有专业
化的综合技术服务,丰富的运营服务经验和细分领域的运维技术优势,未来越来
越多的数据中心运营维护服务也将由专业的 IDC 技术服务商负责。
信息安全、灾难恢复、系统资源优化等 IDC 服务都对技术有相当高的要求,
其发展与更新速度较快,行业技术门槛越来越高。此外,随着定制化数据中心、
云计算等新理念的出现和数据中心运营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数据中心服务商需
要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以适应行业技术发展的需要。对产品技术、人员技术、运维
能力的高要求,以及行业技术、行业标准的快速更新换代形成了 IDC 行业的技
术壁垒。
服务商对 IDC 机房的建设和管理、网络资源整合规划等工作,需要具备丰
富的经验;在与客户进行谈判以及设计互联网综合服务方案时,需要服务商以丰
富的行业经验为基础,结合客户所处行业特点、网络覆盖的区域、客户的经营模
式、最终用户的使用习惯以及我国电信行业的特征,才能推动销售工作的进展,
设计出符合客户需求的方案;此外,对于突发状况的迅速响应和快速处理,以及
核心技术的研发方向等,都需要以丰富的行业运营经验为指导。
贰零四玖云计算拥有自主研发团队,不断对数据中心运营、安全维护等进行
研发探索,形成了一定的技术优势。在网络资源调配管理、机房运维、数据监控
等方面能为客户提供周到、专业的 7*24 服务。且其团队核心成员在该行业已有
一定的从业经验和运营、管理等优势,能够带领团队人员对客户的需求做出及时、
恰当处理。贰零四玖云计算所建设的 IDC 行业前景良好,运营资金需求较大,
本次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可解决经营资金需求,提升运营能力,有利于股东利
益的实现。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无逾期,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额度相关公 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担保对象名称
告披露日期 (万元) (万元)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昂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德昂互通互联网有限公
司
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锐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8 日 1,200.00 990.00
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
术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计 116,700.00 80,648.88
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贰零四玖云计算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
额 为 1,045.11 万元。本次 担保 发 生后 ,公 司及 控股 子公 司对 外担 保总 金 额
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99,648.8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资产的 15.33%。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
额 85,99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 13.23%。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对外担保涉及诉讼
和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间接持有贰零四玖云计算 20.00%股权,董事会在对贰零四玖云计算的
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
认为其经营状况良好、资信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本次为贰零四玖云计算提
供担保,将有效缓解贰零四玖云计算流动资金紧张局面,有利于其业务顺利开展,
有利于股东利益的实现。此外,本次对外担保金额较小,同时持有宁波德昂
保,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八、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
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为:
上述担保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
影响。本次担保由持有宁波德昂 80.00%股权的其他合伙人提供反担保,财务风
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交易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上述担保。
本次关联担保需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十、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东方国信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审核程
序合法合规,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东方国信本次担保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飞 张 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