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
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下列事项进行
了认真的核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本次董事会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一、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鞠建宏、周健华、邓少民的个人履历、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认真的审核,我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存在
《公司法》规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期限未满等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形。
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方志刚、周健军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认真的审核,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
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未
满等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形。经审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方志刚 周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