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査意见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提交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2 年权益分派后调整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柯力传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由 7.44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离职人员回购价格为 7.44 元/股)调
整为 7.163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离职人员回购价格为 7.163 元/股)。公司
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调整事宜。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