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3-048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本次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激励对象人员名
单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
激励对象相符。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
核实后,认为: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
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
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7 月 21 日,
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79.92 万股股票期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