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6 证券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3-038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披露于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
公示情况对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
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
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通过公司内部张贴的方式对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示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
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
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的公司
任职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
处。
(三)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
情形: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