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通知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2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3-081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意见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
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审核意见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
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落实问题
的折旧年限。请发行人对比同行业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政策及变更具体情况,进一
步说明自 2022 年四季度起变更会计估计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公司报告期及未来
净利润的具体影响,是否存在通过变更会计估计调节利润的情况。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直营、加盟门店报告期内变化情况,公司对直营和加盟门店在业务、财
务、人员、资金等方面的管理模式和内控措施,公司上述相应管理是否规范,管
理措施是否有效,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资金混同的情形。
 (2)说明报告期内亏损门店的数量及销售金额等经营情况,并分析亏损原因。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投资开设 3,600 家医药连锁门店。请发行人结合公司经营计划、业务模式、各地
区市场需求情况及门店分布情况、公司前期募投项目门店扩展及效益情况、行业
发展情况等,进一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在前述地区选址扩展连锁门店的主要考
虑、合理性及必要性,公司门店扩张速度与公司规模、市场需求增长的匹配性。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针对《通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
落实并及时回复,上交所将在收到公司落实意见回复后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
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
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大参林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