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合优质文旅产业资源,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需要,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式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交易事项。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力群 侯江涛 李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