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威股份: 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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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02     证券简称:朗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
                  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
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051号) 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1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
价格25.82元,募集资金总额88,046.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706.92万元(不含
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4,339.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8290号《验资
报告》 。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存储收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
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
署上述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使用情况调整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的余额,存款利率按与募
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利率执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
身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
程序,确保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
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
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通
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的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
增值,保障股东利益,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事
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使用情况调
整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的余额,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通知存
款、定期存款利率执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
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亦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的正常进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定期
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定期存
款方式存放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募集资
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以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
式存放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以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安信证券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以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
议。
     六、备查文件
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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