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则》、
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
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浙江唐德
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
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古元峰先
生已回避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
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二)《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浙
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
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古元峰先
生、景旭峰先生已回避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
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李永明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李宗彦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许朋乐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孔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