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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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60           证券简称:锋尚文化   公告编号:2023-043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的 0.12%,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 95 人,回购价格为 26.56 元/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6.3560 万股限制性股票,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
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期间对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 年
  (三)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
  (五)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原因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0.6200 万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0.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022 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解除限售比
例 40%不得解除限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
万股。
   (二)回购价格、数量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已调整为 26.56 元/股,公
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 9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6.3560 万股
限制性股票,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2%,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 4,344,153.60
元。
     三、股份注销手续办理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
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XYZH/2023BJAA7B017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止,公司以货币资金支付了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7,331,308 股减
至 137,167,748 股。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变动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1,940,704   30.54%       0        41,940,704   30.58%
三、股份总数          137,331,308   100.00%   -163,560   137,167,748   100.00%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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