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会畅通讯
股票代码:30057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会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创业路 8 号 3 号楼-1 层 3-10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 2023 年 7 月 2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
畅通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
的权益变动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会畅
通讯中拥有的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尚未正式完成。本次权益变动尚
需会畅通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豁免黄元元于会畅通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作出的自愿性转让限制承诺的相关议案,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
营者集中审查及取得《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并需
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过户等手续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本报告、权益变 指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动报告书 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
指 北京会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公司、公司、会畅企管
会畅通讯、上市公司 指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新霖飞 指 江苏新霖飞投资有限公司
新霖飞与会畅企管、黄元元于 2023 年 5 月 5 日签
《股份转让协议》 指 署的《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
议》
会畅企管、黄元元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新霖飞
合计转让会畅通讯 54,090,000 股股份(占会畅通讯
目前总股本的 27.15%),其中会畅企管将通过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转让的方式向新霖飞合计转让会畅通讯
本次股份转让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新霖飞将成为会
畅通讯控股股东。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会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创业路 8 号 3 号楼-1 层 3-10
执行事务合伙人 盛羽迅游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2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65791605558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21 日
营业期限 2011 年 7 月 21 日至无固定期限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经营范围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02.00 100.00%
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盛羽迅游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 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璜溪西街 88 号(吕巷经济园区)
法定代表人 路路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6MA7CKH196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21 年 11 月 12 日
营业期限 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 2041 年 11 月 11 日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经营范围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黄元元持股65%;路路持股3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所持会畅通
讯 15.71%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会畅通讯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企管、黄元元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向新霖飞合计转让会畅通讯 54,090,000
股股份(占会畅通讯目前总股本的 27.15%),其中会畅企管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
式向新霖飞合计转让会畅通讯 31,308,120 股股份(占会畅通讯总股本的 15.71%),
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价格为 19.47 元/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北京会畅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江苏新霖飞投资有限公司 - 0.00% 31,308,120 15.71%
本次权益变动前,会畅企管持有会畅通讯 31,308,120 股股份,占会畅通讯总
股本的 15.71%。本次权益变动后,会畅企管不再持有会畅通讯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会畅通讯 31,308,120 股股份,全
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 5,730,000 股,其余股份不
存在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
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会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张颖)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
股票简称 会畅通讯 股票代码 300578
北京市海淀区创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北 京 会 畅企 业管 理 合伙企 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路 8 号 3 号楼-1 层
称 (有限合伙) 所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31,308,12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15.71%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会畅通讯股份。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会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