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3]44号”文同意注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
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人民币47,603.12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
代码为“123205”。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
足47,603.12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7月17日(T日)结束。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4,049,476张,即404,947,600.00元,占本次发行
总量的85.07%。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
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7月19日(T+2日)结束。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已
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且及时足额缴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
数据,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结果如下: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
转债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此外,按照《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
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6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
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合计为11,069张,包销金额为1,106,900.00元,包销比
例为0.23%。
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
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
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3187958、021-23187957
发行人: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