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湖北
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参股财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按持股比例对参股财务公司进行增资,
主要是基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新监管政策要求,有助于财务公司的合规经
营和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
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花曼
包晓岚
马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