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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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3-063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发出会议通知和
会议材料,并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
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过半数董事推荐,会议由卢志瑜董事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选举卢志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选举李超佐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
   审计委员会        石水平(主任委员)、伍松涛、毕亚林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
  提名委员会      陈琳(主任委员)、卢志瑜、毕亚林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毕亚林(主任委员)、陈琳、石水平
  战略委员会      卢志瑜(主任委员)、李超佐、廖惠敏、郭宏伟、刘爱明
 风险管理委员会     李超佐(主任委员)、卢志瑜、伍松涛、廖惠敏、毕亚林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李超佐先生为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陆伟华女士、郑蓓女士、喻勇先生为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陆伟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陆伟华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金沅武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郑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本次选举及聘任人员简历
  卢志瑜,男,1970 年 4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
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曾任广州好世界
综合大厦有限公司筹备处报建负责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部、
工程事业部职员;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
监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海南珠江国际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总经理;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华侨房产开发有限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目前,卢志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509,600 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超佐,男,1978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
讲师(中级)。曾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系教师;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等职
务,曾暂时承担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现任广州珠江体育
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
经理。
  截至目前,李超佐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99,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陆伟华,女,1973 年 8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经
济师,持有法律资格证。1997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资产运营部高级专业经理、开发拓展部副总经理、资产运营部(法律事务部)
副总经理、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广州珠江
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等职,现任广州珠江城市管理
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总法律顾问。
  截至目前,陆伟华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11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陆伟华女士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
书任前培训,待取得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
  郑蓓,女,1985 年 5 月生,群众,大学本科学历,文学学士学位。2007 年
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员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管理部开发主管、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拓展部专业经理、广州龙湖(广州市振梁房地产
有限公司)报建中心总监、广州珠实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州市城
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郑蓓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25,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喻勇,男,1977 年 7 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本科学历,物业管理师、房
地产经济师。1996 年 5 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好世界广场物业管理公司保安部
副主任、广州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项目经理、副总经理、总经
理、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湾一分公司总经理、临时负责珠江
城市服务湾一分公司党支部工作、湾四分公司总经理、阳江市阳珠城市服务有限
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
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喻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8,500 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金沅武,女,1979 年 8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
会计师。2001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员工、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审计部
经理、财务资金中心总经理等职。现任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金沅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郑露,女,1993 年 4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中级
经济师(金融),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广州珠江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培训生,现任职于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本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
  截至目前,郑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
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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