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49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7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2:5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7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年 7 月 2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议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名,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 146,675,01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1505%。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37,086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2182% 。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 937,0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182% ;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
下:
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为 146,675,014 股,同意 146,675,014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37,0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何晶晶律师、刘莹律师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