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3-32 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厦门呼
博仕环境工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厦门呼博仕环境工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
厦门呼博仕环境工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公司拟将控股
子公司厦门呼博仕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博仕”,曾用名:
厦门呼博仕环境工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蒙发利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分拆至
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刊登在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终止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
二、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公司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呼博仕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累计低于人民币 6 亿元,暂不满足分拆上市条件,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
境变化、自身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战略定位,统筹安排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
经充分沟通与审慎论证,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分拆上市事项。
三、本次分拆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
动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的结
果。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事项不会对公司
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