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04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
于2023年7月16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于2023年7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
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印
尼红土镍矿冶炼生产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2.0万吨镍/年)项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印尼红土镍矿冶炼生产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
(2.0万
吨镍/年)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部分
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于调整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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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