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
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微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天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
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9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并于2021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8,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3,716,734股,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16,283,266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716,734股限售股已于2022
年2月7日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
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
股(含战略配售)23,792,259股限售股已于2022年8月1日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
司于2022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天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为
公司保荐机构的全资子公司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创新”),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24个
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
将于2023年7月3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
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的全
资子公司国金创新跟投的战略配售股份,其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
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
其所做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000,000 股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经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
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股) 数量(股)
合计 1,000,000 1.25% 1,000,00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1,000,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天微电子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
售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
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天微电子首次公
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洪波 唐宏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