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5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4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
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1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其中13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参与表决的董事13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主持,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
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收购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
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78)。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3
年12月24日届满,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与董事会审议
通过,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暨展
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建祥、姚其胜、宋兆
庆、刘丙江、程树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3年8月4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
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期半天。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