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3-058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的 0.4274%。
法规的要求执行,其余激励对象归属的股票无限售安排。
根据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安森”)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次归属期 20%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次归属期 40%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次归属期 40%
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其他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公告。
(二)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 6.58 元/股的价格授予 93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
票 426.00 万股。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
立意见。
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
议。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重
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6.58 元/股调整为 6.555 元/股。
同意公司以 6.555 元/股的价格授予 93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 426.00 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数量和价格的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26.00 万股调整为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2.8 万股失效作废。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全部达成,91 名激励对象第一批限制性
股票百分之百归属,共计 128.64 万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每 10 股派 0.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价格的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26.00 万股调整为 681.60
万股,授予价格由 6.555 元/股调整为 4.078125 元/股。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由于激励对象那峙庆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6.4 万股限制性股票
失效作废;同时激励对象叶立胜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合计 12.8 万股不得归属并失效作废。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于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6.58 元/股调整为 6.555 元/股。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价格的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26.00 万股调整为 681.60 万股,授予价格由 6.555 元/股
调整为 4.078125 元/股。激励计划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或部分
限制性股票合计 12.8 万股失效作废。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表
决(关联董事为周和华、叶立胜、金小汉、刘航、郑海江)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全部达成,91 名激励对象第一批限制性股
票百分之百归属,共计 128.64 万股。
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具体归属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符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符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审计报告》(中喜
财审 2023S0094 号),
第一个归属期: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 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20%。 性 损 益后 的净 利润 为
年度增长 25.46%,公司
经 营 业绩 考核 目标 完
成,符合归属条件。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综合考评进行打分,按照《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
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
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S),具体 本次激励计划归属的 91
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度个
人绩效考评结果均大于
考评结果 S≥80 分 60 分≤S<80 分 S<60 分
为 100%。
个人归属比例 100% 8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
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
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归属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本次归属数量
本次归属前已获 本次可归属限制
占已获授限制
姓名 职务 授限制性股票数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的百分
量(万股) (万股)
比
周和华 董事、总裁 32.00 6.40 20.00%
金小汉 董事、副总裁 20.80 4.16 20.00%
董事、副总裁、
郑海江 20.80 4.16 20.00%
财务负责人
刘航 董事、副总裁 20.80 4.16 20.00%
副总裁、董事会
冉华周 20.80 4.16 20.00%
秘书
胡世强 副总裁 20.80 4.16 20.00%
张亚 副总裁 12.80 2.56 20.00%
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
员84人
合计 643.20 128.64 20.00%
注:(1)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为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调整后的数量。
(2)激励对象中周和华先生、金小汉先生、刘航先生、郑海江先生、冉华周先生、胡
世强先生、张亚先生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其归属后的限制性股票将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及限售安排
激励对象中周和华先生、金小汉先生、刘航先生、郑海江先生、冉华周先生、
胡世强先生、张亚先生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
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就本次行权募集资
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喜验资 2023Y00036 号),具体情况如
下: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 2023 年 7 月 12 止,公司
己收到 91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 5,246,100.00 元(人民币伍佰贰拾肆
万陆仟壹佰元整),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1,286,4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
币 3,959,700.00 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
归属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7 月 21 日。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每股收益的影响
变动前 本次增加 变动后
股份总数(股) 300,979,448 1,286,400 302,265,848
注:本次归属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
办理结果为准。
股份变动前公司总股本 300,979,448 股计算,公司 2022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算,公司 2022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1236 元。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
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
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授予
数量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
励计划符合要求的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
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的核查意见;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