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力A: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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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公告编号: 2023-032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远致富海珠宝产业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
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收到股东深圳远致富海珠宝产业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致富海”)出具的《关于拟
减持特力 A 股票的函》,持本公司股份 21,919,153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5.08%)的股东远致富海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1,919,153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5.08%);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
过 8,621,166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 2%,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 易日 后的 六个 月内 实施 ;以 大宗 交易 方式 减持 不超 过
的六个月内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1 -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8,621,166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 1%;(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不超过 13,297,987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 3.08%,且 3 个月
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 2%。若此期间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大宗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六个月内实施。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 2 -
  远致富海在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时承诺:“本次认购所
获股份自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进行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远致富海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
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
定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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