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3-007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并于
主席曹俞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以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8,85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降低外汇大幅波动
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稳定境外收益。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
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经营资质
的金融机构,开展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20亿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