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0 证券简称:豪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7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19日通过口头告知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7月
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
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过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宫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核,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的义务,同
意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召开本次会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选举宫志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
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第三届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
会成员:
序号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其他委员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宫志强先生的现场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
体董事同意聘任于廷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宫志强先生的现场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
体董事同意聘任潘兴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根据公司总经理于廷华先生的现场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聘
任宫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
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宫志强先生的现场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
体董事同意聘任王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
聘任顾晶晶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届满为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
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
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议案发表
了核查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
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
自有资金(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议案发表
了核查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