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3-043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445,008,765股的比例为0.0449%,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
为31.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156,895.89元(不
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
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1.19 元/股(含)。回购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2023 年 6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3-03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3-038)。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45,008,765 股的比例为 0.0449%,
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31.0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9.99 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 6,156,895.89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