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火”)持有公司股票 2,017.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893%,不再是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新火
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北京新火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进行约定购回式
证券交易公司股份 1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46%。本次交易后,北京新火持有
公司股票 2,01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893%,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司总股本的 0.0346%。本次交易前,北京新火持有公司股份 2,031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0239%;本次交易后,北京新火持有公司股票 2,01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9893%,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自北京新火前次(2022 年 4 月 16 日)公开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
其持股比例累计减少 1,21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104%。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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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的北京新火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其他相关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管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北京新火仍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北京新火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北京新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