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3-091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预留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
称“《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
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
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一致;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